官宣!多家银行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调整存量房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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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
01.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8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这是继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和9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重磅政策后,首个关于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国新办发布会,其中内容涉及如下:
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据介绍,针对当前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果断出手,在有效落实存量政策的同时,围绕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提振资本市场五个方面,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针对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采取系统性综合措施,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运用专项债券等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关于城市更新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在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当中,将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今后几年,城市更新仍是政府投资的支持重点,2025年也将继续加大力度,主要安排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管网建设,突出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重点城市和中心城区,重点支持在建工程和今年四季度可以开工的项目,推动解决燃气管网老化、城市内涝、供水管网漏损等突出问题,同时还要继续统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住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也要研究将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
02.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10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主要有以下重点:
1.凡是符合要求的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均可调整。房贷利率加减点高于“减30BP”,且高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有),在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范围之内。2023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
2.当前房贷利率高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0BP(基点)的,统一调整为LPR-30BP,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除外。
3.工商银行确定在10月25日统一调整,其他银行在10月31日前完成调整。不过,部分银行强调,相关调整时间每个人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要根据贷款重新定价日来看,有人是次年1月1日,也有人是贷款发放日。
4.若住房贷款是固定/基准利率定价,需要先主动申请转成浮动利率,然后再进行存量利率调整。
5.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商用房(含商住两用房、商铺等)贷款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举例来说,根据工行测算,如果借款人在某二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不加点,即3.85%,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30BP,即0.3%。以贷款金额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4688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4518元,借款人每月可节省支出约170元,总共节省利息约6.1万元。
如果借款人在某一线城市有一套住房,当前房贷利率为LPR+55BP(贷款发放时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即4.4%,调整后房贷利率为LPR-30BP,假设5年期以上LPR保持3.85%不变,重定价后利率为3.55%(=3.85%-0.3%),比调整前下降85BP,即0.85%。以贷款金额100万元、25年期、等额本息的房贷为例,调整前每月还款约为550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约为5033元,每月可节省支出约469元,总共节省利息约14.06万元。
03.10月9日消息,成都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建议。
其中,意见提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意味着该通知实施后,买房即可在成都落户,通知具体实施日期尚未公布。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通知规定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房屋产权为两人及以上人员共有的,一并提交其他产权人同意落户声明和居民身份证。
行业资讯
01.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
住建部、金融监管总局:要加大“白名单”项目把关、推送、问题项目修复以及贷款投放力度,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确保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进尽进”。金融机构要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及时按项目进度发放贷款,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02.司法部、发改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保障公平竞争。
司法部、发改委: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保障公平竞争。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的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行为。
排版 | 黄 莎
文案整理 | 何文通
审核 | 徐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