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成都楼市!新政连连炸,房子也可以 “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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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我的成都!

继“购房首套房认定”

“贷款灵活调整”

“公积金提取新指导意见”之后

成都楼市又有了新政策——“以旧换新”

为了让大家对近期的新政有更清晰的认知,

小维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新政清单,

重点讲讲“以旧换新。”

 

 

01
跨区购房首套认定
 

 

 

在成都市内,只要你在想买房的区没有房子,就算首套。(可看上周小维分享,了解细节。)

 

贷款灵活调整

02
 

 

 

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银行可自主决定首付和利率。(可看上周小维分享,了解细节。)

 

03

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9月15日起,买新房可用公积金直接支付房款。

     比如: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有20万,你想买一套新房,首付20万,那么你可以直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不用像之前一样,你要先自行筹集首付20万的购房款,再按照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

 

04
    以旧换新   
 

 

1、鼓励房地产企业积极参与新房、存量房交易联动,对“以旧换新”的购房人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2、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搭建住房“换新购”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发布参与企业、机构及项目等信息,畅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等主体信息沟通和交流合作渠道,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延长认购期3个月等“放心买”服务,倡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

 

3、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采取多元化方式进行拆迁安置,鼓励通过“房票”形式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4、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购房人,通过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部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形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标准、执行时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

5、在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9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6、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封闭式监管,进一步畅通二手住房交易“带押过户”。

 

以上关于“以旧换新”通知自2024816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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